乔布斯高中毕业那年的夏天,他和克里斯安·布伦南开始同居,从那之后,布伦南就在乔布斯的生活中进进出出。1974年他从印度回来之后,他们两人在罗伯特·弗里德兰的农场度过了一段时光。“史蒂夫邀请我去那儿的,那时候我们年轻、自由、无忧无虑,”她回忆说,“那里有一种能量注入我心中。”
在他们搬回洛斯阿尔托斯之后,两人的关系基本上变成了普通朋友。乔布斯住在家中,在雅达利上班;布伦南住在一间小公寓里,很多时间都待在乙川弘文的禅宗中心。到1975年初,她开始跟两人共同的朋友格雷格·卡尔霍恩交往。“她跟格雷格交往,但偶尔又会回到史蒂夫身边,”伊丽莎白·霍姆斯回忆说,“这种现象当时在我们中间很正常。我们的约会对象都是换来换去的,毕竟是70年代嘛。”
卡尔霍恩和乔布斯、弗里德兰、科特基以及霍姆斯一起就读于里德学院。与其他人一样,他也深深沉迷于东方精神之中,退了学,加入了弗里德兰的农场。在那里,他找来一个8英尺宽、20英尺长的鸡笼,将它放置在一堆煤渣砖上,又在笼子里搭了个卧铺,就这样把它改造成了一处小房子。之后他就住了进去。1975年春天,布伦南搬进鸡笼与卡尔霍恩同住,第二年,他们决定去印度进行自己的朝圣之旅。乔布斯建议卡尔霍恩不要带布伦南同去,说她会妨碍他的精神探索,但最终两人还是一同前往了。她说:“史蒂夫的印度之旅深深触动了我,让我想亲身去体验一番。
这是一段非常虔诚的旅程,从1976年3月开始,持续了将近一年。他们一度用光了所有的钱,于是卡尔霍恩搭便车去了伊朗,在德黑兰教英语。布伦南则待在印度,卡尔霍恩的教学工作结束之后,他们分别搭便车前往两地的中点——阿富汗一与对方会合。那时候的世界是另外一个样子。
一段时间后,两人的关系破裂了,他们从印度返回的时候也没有同行。到1977年夏天,布伦南又搬回了洛斯阿尔托斯,在乙川弘文的禅宗中心的空地上搭帐篷生活了一段时间。这时候乔布斯已经搬出了父母的房子,和丹尼尔·科特基一起,在库比蒂诺的城郊租下了一间月祖金600美元的房子。那是一个奇怪的场景:两个自由奔放的嬉皮士住在一栋被他们称为“郊区牧场”的房子里。“房子有4间卧室,我们有时候会把其中一间祖给各种各样疯狂的人,有一段时间还祖给了一个脱衣舞女。”乔布斯回忆道。科特基不明白乔布斯为什么不自己买套房子,因为当时他已经有那个经济实力了。“我觉得他是想有个伴儿吧。”科特基推测。
尽管布伦南与乔布斯的关系断断续续,但她很快也搬进了他们的房子。这样一来,房间的分配问题就成了一出闹剧。房子分成两个大房间和两个小房间。奄无疑问,乔布斯霸占了最大的一个房间,而布伦南(既然她并没有和史蒂夫同居)搬进了另一个大房间。“剩下的两个房间小得像是给婴儿住的,我一个都不想要,于是我就搬进了客厅,睡在一块泡沫垫子上。”科特基说。他们把一个小房间变成了他们冥想和服迷幻药的地方,就像他们在里德学院的时候在阁楼上开辟的那块空间。房间里堆满了苹果电脑包装箱里用的泡沫填充物。“邻居家的小孩经常会过来玩,我们就把孩子们往泡沫上扔,非常有意思,”科特基说,“但后来克里斯安带了几只猫回来,它们会往泡沫上撒尿,于是我们只能把泡沫全扔掉。”
同在一个屋檐下,克里斯安·布伦南和乔布斯有时候会欲火重燃。几个月后,她怀孕了。“在我怀孕前,史蒂夫和我的关系已经断断续续维持了5年,”她说,“我们不知道怎样在一起,也不知道怎样分开。”1977年的感恩节,格雷格·卡尔霍恩搭便车从科罗拉多州来拜访他们,布伦南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他。她说:“之前史蒂夫和我复合了,现在我怀孕了,但我们的关系又开始时断时续,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卡尔霍恩注意到,乔布斯对此毫不关心。他甚至还想劝说卡尔霍恩留下来和他们住在一起,然后去苹果公司工作。“史蒂夫根本不管克里斯安和她怀孕的事情,”他说,“他有时候会非常关心你,但之后又完全不管不顾。他的性格中有一面冷漠得吓人。”
当乔布斯不想被一件事情分散注意力的时候,他就会完全忽略它,就好像此事完全不存在一样。有时候,他不仅能对别人扭曲现实,甚至能对自己也扭曲现实。在布伦南怀孕这件事上,他就筒单地让自己置身事外。遭到质问的时候,他就说并不知道自己是孩子的父亲,尽管他承认自己和布伦南上过床。“我不确定那就是我的孩子,因为我确信,跟她上过床的不光我一个人,”他后来告诉我,“她怀孕的时候我们俩都不算是真正在交往。她不过是住在我们的房子里而已。”布伦南确定孩子就是乔布斯的。那段时期她没有跟格雷格或其他男人有过交集。
他是在欺骗自己呢,还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就是孩子的父亲?“我认为他就是不想去想这事儿或承担责任。”科特基猜测。伊丽莎白·霍姆斯同意这一说法。“他考虑过到底要不要承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但最终还是决定放弃。他对人生有其他规划。”
结婚自然更不用考虑。“我知道她不是我想娶的那个人,我们在一起不会快乐,婚姻也不会维系太久,”乔布斯后来说,“我希望她能把孩子拿掉,但她有些不知所措。她反复思考之后,打算留下孩子,其实我也不知道她的决定到底是怎样的——我想是时间替她作出了决定吧。”布伦南告诉我,留下孩子是她自己的选择:“他说他赞成堕胎,但并没有逼迫我。”有趣的是,鉴于自己的身世,乔布斯却坚决反对一种做法,布伦南说:“他强烈阻止我把孩子送人领养。”
还有一个很讽剌的巧合。乔布斯和布伦南当时都是23岁,而乔安妮·席贝尔和阿卜杜勒法塔赫·钱德里也是在23岁这年有了乔布斯。乔布斯还没有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但他已经从养父母那里知道了一些情况。“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年龄上的巧合,所以它没有影响到我和克里斯安对此事的讨论。”他后来说。他否认自己沿袭了生父在23岁那年逃避现实和责任的行事风格,但也承认这个颇为讽刺的巧合让他十分震惊。“当我发现乔安妮也是23岁怀上我的时候,我想——天哪!”
乔布斯和布伦南之间的关系急速恶化。“克里斯安会摆出一副受害者的嘴脸,说史蒂夫和我联合起来对付她,”科特基回忆说,“史蒂夫就会笑笑,并不把她当回事。”布伦南后来也承认,自己当时情绪不是很稳定。她开始摔盘子、扔东西、在家里乱丢垃圾,还用炭笔在墙上写些粗俗的话。她说乔布斯的麻木不仁一直激怒着她。“他是个性格明朗的人,但十分冷酷,真是很奇怪的性格组合。”科特基被夹在了两人中间。“丹尼尔不是个无情的人,他是受到了史蒂夫行为的影响。”布伦南说,“他有时候会对我说:‘史蒂夫对待你的方式不对。’但也会和史蒂夫一起嘲笑我。”
罗伯特·弗里德兰拯救了她。“他听说我怀孕了,就让我立刻到农场去,在那儿把孩子生下来,”她回忆说,“我于是去了。”伊丽莎白·霍姆斯和其他朋友当时还住在农场里,他们找了一个俄勒冈州的助产士来帮她接生。1978年5月17日,布伦南产下了一名女婴。3天之后,乔布斯飞到农场看望他们,顺便帮孩子起名。公社里的惯例是给孩子起一个带有东方精神的名字,但乔布斯认为孩子是在美国出生的,坚持要给她起一个符合美国文化的名字。布伦南也同意这点。他们给她起名丽萨·妮科尔·布伦南(LisaNicoleBrerman),并没有让她随乔布斯的姓。之后乔布斯就返回苹果公司上班去了。布伦南说:“他不想和孩子或者我扯上任何关系。”
她和丽萨搬到了门洛帕克,住在一户人家后面又小又破的房子里。她们靠政府救济金生活,因为布伦南觉得自己没有能力打官司争取赡养费。最终,圣马特奥县起诉了乔布斯,试图证明他和孩子的亲子关系,并让他承担经济责任。起初,乔布斯下定决心把这场官司打到底。他的律师们想让科特基作证,称自己从未见过他们上床,同时他们还想收集证据,以证明布伦南当时还跟别的男人发生过关系。“我曾经在电话里对史蒂夫吼道:‘你知道那不是真的。’”布伦南回忆,“他想让我带着孩子出现在法庭上,然后证明我是个荡妇,任何人都可能是孩子的父亲。”
丽萨出生一年之后,乔布斯同意进行亲子鉴定。布伦南一家对此感到很吃惊,但乔布斯知道,苹果公司即将上市,最好在此之前把问题解决。DNA测试在当时还是新鲜事物,乔布斯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进行了测试。“我曾经看到过关于DNA测试的介绍,我很乐意进行测试,把事情弄清楚。”他说。结果是决定性的。报告显“亲子关系的可能性是94.41%。”加州法院判决乔布斯开始支付每月385美元的赡养费,签署协议承认亲子关系,并偿还5856美元的政府救济金。他享有探视权,但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并没有行使这项杈利。
即便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乔布斯有时还是会歪曲事实。“他最后在董事会上把整件事告诉了我们,”亚瑟·罗克回忆道,“但他一直坚称,他不是孩子父亲的概率非常大。他有点儿妄想。”他告诉《时代》杂志的记者迈克尔·莫里茨(MichaelMoritz),只要分析一下数据,就会发现“全美国28%的男性都有可能是孩子的爸爸”。这种论断不但是错误的,也是荒谬可笑的。更糟糕的是,后来克里斯安·布伦南听说了乔布斯的言论,她误以为乔布斯是在夸张地形容她可能跟全美国28%的男人上过床。“他就是想把我描绘成一个荡妇,”她回忆说,“他在我身上打上荡妇的烙印,这样他就不用负责任了。”
多年以后,乔布斯对自己当时的表现十分懊悔,平生罕见地承认了如下事实:
我真希望当时以另一种方式处理整件事情。那时候我还没有准备好当一个父亲,所以没能勇敢地面对。但是当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她是我女儿的时候,我绝没有怀疑过。我同意提供她的抚养费直到她18岁,还给了克里斯安一笔钱。我在帕洛奥图找了一处房子,装修好,然后让她们免费住在里面。她母亲送她去最好的学校读书,费用也是由我来承担的。我努力把事情做好。但如果让我重来一次的话,我肯定会做得更好。
这场官司结束之后,乔布斯继续着自己的生活——尽管没有脱胎换骨,但在有些方面,他确实成熟了不少。他戒掉了迷幻药,不再奉行严格的素食主义,也减少了花在禅修上的时间。他开始剪时髦的发型,到旧金山的高档服装店威尔克斯·巴什福德(WilkesBashford)购置西装和衬衫。他还和里吉斯·麦肯纳的一名员工开始了一段正式的恋爱关系,这个女人名叫芭芭拉·亚辛斯基(BarbaraJasinski),是一个有波利尼西亚和波兰血统的美女。
当然,乔布斯的骨子里还留有几分孩子般的叛逆。他和亚辛斯基、科特基三人喜欢到斯坦福大学附近的280号州际公路边的赛尔特湖里裸泳,乔布斯还买了一辆1966年产的宝马R60/2摩托车,在车把上挂上了橙色流苏。他还是很惹人讨厌。他瞧不起餐厅里的女侍者,经常把食物退回并称之为“垃圾”。1979年,在公司的第一次万圣节派对上,他穿上袍子扮成了耶稣基督,他自认为这是带有些许讽刺意味的有趣行为,但却招致诸多白眼。即使在他刚刚开始的居家生活中,他也表现出一些怪癖。他在洛斯加托斯山区买下了一间不错的房子,在家中布置了一幅马克斯菲尔德·帕里什(MaxfieldParriah)的画、一台博朗咖啡机和双立人刀具。但由于他在挑选家具的时候太过挑剔,家中大多数地方还是空的,没有床,没有椅子,也没有沙发。在他的卧室里,中间放着一张床垫,还有镶在相框中的爱因斯坦和马哈拉杰-吉的照片,地上还有一台Apple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