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和艾弗搭档之后的第一个成功之作就是iMac——面向家用电子市场的台式计算机,于1998年5月问世。此前,乔布斯对这个产品有明确的说明:它应该是一个一体化的产品,键盘、显示器和主机被组合到一个简单的装置中,从箱子里面拿出来就能用;而且设计要独特,要能体现品牌文化;价格定在1200美元左右(当时苹果公司没有标价在2000美元以下的计算机)。“他告诉我们,要回到1984年第一台Mac电脑那个设计理念,设计成一体式的消费电子产品。”席勒回忆道,“这就意味着设计部门和工程部门必须要通力合作。”
最初的计划是开发一款“网络计算机”(networkcomputer),这一概念得到了甲骨文公司的拉里·埃利森的支持,特指一种廉价的、没有硬盘驱动器的终端,主要用来连接互联网和其他网络。但是苹果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弗雷德·安德森认为,为了使产品更加动力强劲,还是要增设一个磁盘驱动器,这样它就可以成为一台正式的家用台式计算机。乔布斯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
负责硬件的部门主管乔恩·鲁宾斯坦,决定给计划中的新机器采用苹果专业类专业版电脑PowerMacG3的微处理器和内核,并安装了一个硬盘驱动器和一个光盘托盘。但是乔布斯和鲁宾斯坦作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新机器不再配备普遍使用的软盘驱动器。乔布斯引用了冰球明星韦恩·格雷茨基(WayneGretzky)的名言:“要向着冰球运动的方向滑,而不是它现在的位置。”在当时他这个做法非常前卫,但是最终大多数计算机都取消了软盘驱动器。
艾弗和他的第一助理丹尼·柯斯特(DannyCoster)开始计划这种未来主义的设计。乔布斯不客气地否决了他们最初设计的几十个模型,然而艾弗知道怎么去温和地弓丨导他。艾弗认同所有的模型都不完美,但是他指出了其中一个有希望的——曲线形的有趣外观,看上去也不像是一块钉在桌子上挪不走的板子。“它带着一种刚刚来到你桌上,又随时可能会飞到其他地方的感觉。”他这样告诉乔布斯。
在下一次展示之前,艾弗又完善了这个模型。这一次,乔布斯带着他那“不是杰作就是狗屎”的评判标准喊着说他喜欢。他带着泡沫模型在总部到处走,充满信心地向他信赖的中层和董事会成员们展示。苹果公司一直在广告中宣传自身所做的一切都“非同凡想”。然而直到那时,也没有人提出过什么东西让苹果计算机区别于市面上的其他计算机。这一次,乔布斯终于有了新玩意儿。
艾弗和柯斯特提出要把机箱塑料外壳设计成海蓝色——之后这种颜色被命名为“邦迪蓝”,灵感来自澳大利亚的邦迪海滩。而且外壳是半透明的,你可以看到机器内部。“我们想要传递一种感觉,就是计算机能够根据我们的需求而改变,就像变色龙那样。”艾弗说,“这就是我们喜欢半透明的原因。虽然有固定的颜色,却又不呆板,可以一眼看到里面,有种调皮的感觉。”
无论是比喩还是现实,这种半透明都把内部的工程学构造和外壳设计联系在了一起。乔布斯一直坚持要让芯片整齐地排列在电路板上,即使它们不会被人们看到也要这么做。但现在,它们能被人看见了。通过这个半透明外壳,人们将能够看到乔布斯对产品的用~心,而这种用心贯穿于所有元件的制造以及组装的过程中。这种有趣的设计将传达简约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出真正达到简约所需要的深度。
在这如此简约的塑料外壳中也蕴涵着十足的复杂性。艾弗和他的团队与苹果公司在韩国的制造商合作,力求制作出完美的产品,他们甚至去了一家生产糖豆的工厂,学习如何把半透明色彩做得更富活力。每只外壳的成本超过60美元,是普通计算机外壳成本的3倍。换做其他公司,可能会就此进行专门论证,讨论半透明外壳是否能帮助提升销量,并证明额外的成本是值得的。但乔布斯对这种论证不予考虑。
他们还在iMac外壳的顶部设计了一个内嵌的提手。它的趣味性和象征意义要大于其功能性。这是一台台式计算机,不会有什么人提着它到处走。但艾弗是这样想的:
当时,人们对科技并不“感冒”。当你畏惧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不会去触碰它。我就看到我妈妈不敢碰计算机。所以我就想,如果它上面有个提手,就能使一种关系变为可能。它是易于接近的,是与生俱来的,它允许你去触摸它。它使你觉得它与众不同。糟糕的是,要制造一个凹陷的提手需要大量投入。这要是在以前的苹果公司,我的想法肯定会被否决。让人惊喜的是,乔布斯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这太酷了!”我从没向他解释过为何要这样做,但他就是自然而然地领会了。他认为,这就是iMac友好及有趣的方面之一。
乔布斯还要面对制造工程部门的反对,这些反对者得到了鲁宾斯坦的支持。面对艾弗对美学的需求和“异想天开”,鲁宾斯坦提出了现实的关于成本的考虑。“当我们把做提手的建议提交给工程部门时,”乔布斯说,“他们提出了38种不能这么做的理由。然后我就说,‘不,不,我就是要这么做。’然后他们问,‘那么,为什么?’我回答道,‘就是因为我是CEO,我认为这么做没问题。’结果他们就这么不情愿地照做了。”
乔布斯还邀请TBWA\Chiat\Day广告公司的李·克劳和肯·西格尔一行人来到苹果,看看这里正在做的事情。他把他们带进戒备森严的设计工作室,并戏剧性地展示了艾弗设计的半透明的泪滴形外壳,看起来很像20世纪80年代一部电视动画片《杰森一家》(TheJetsons)里关于未来的场景。在那一瞬间,他们就像回到了从前。“我们非常震惊,但没人敢说出来。”西格尔回忆道,“我们的真实想法是,‘天哪,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这简直太出格了。”乔布斯请他们给这台计算机起个名字。西格尔给出了五个,其中一个就是“iMac”。起初,乔布斯哪个都不喜欢,所以西格尔在一周后又拿出了一张列表,但是他说他的公司还是更倾向于“iMac”。乔布斯回答说:“现在我倒觉得这个名字不那么讨厌了,不过也算不上喜欢。”随后他试着把这个名字印在一些模型上,然后接受了它。iMac的名称由此诞生。
离iMac完工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乔布斯那传说中的坏脾气又冒了出来,尤其是遇到生产方面的问题时。在一次产品测评会上,他发现制造的进度变慢了。“他表现出令人恐惧的愤怒,而且是绝对纯粹的愤怒。”艾弗回忆道。乔布斯围着桌子走了一圈,从鲁宾斯坦开始,把每个人都挨个儿骂了一顿。“知道吗,我们是在努力拯救公司,”他大喊,“而你们却要把它毁了!”
和当年的Mac团队一样,iMac团队也是跌跌撞撞地赶在发布会的前一刻完工了,但还是没能逃过“最后一劫”。在一次发布会预演中,鲁宾斯坦赶制了两台样机。在此之前,包括乔布斯在内,所有人都没有见过最后的成品。乔布斯在台上看到,在机器的前方、显示屏的下方有一个按钮。他按了一下按钮,CD托盘弹了出来。“这他妈是什么鬼东西?!”他一点儿也不客气。“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席勒回忆说,“因为他当然知道那个是CD托盘。”乔布斯继续责骂。他坚持说,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干净利落的CD插槽,就像髙档汽车里用的那种优雅的吸入式光驱。盛怒之下,他把席勒赶出了演讲厅。席勒于是向鲁宾斯坦求救。“史蒂夫,这就是当时我们讨论组件时我向你展示的光驱。”鲁宾斯坦解释道。“不,从来就没有托盘,只有一个插槽。”乔布斯坚持着。鲁宾斯坦也没有让步。乔布斯的愤怒一点儿都没有减弱。“我当时几乎要哭出来了,因为要作任何改变都为时已晚。”乔布斯后来回忆道。
他们停止了预演,接下来的那一刻,大家认为乔布斯似乎要取消整个产品发布会。“鲁比①看着我,就好像在说:‘我疯了吗?’”席勒回忆道,“这是我和乔布斯合作的第一个品发布会,我也第一次明白了他的心态:如果有什么不劲儿就干脆取消。”最终,他们达成了共识——在下一代iMac中把托盘变成插槽。“只有确定了我们将尽快生产插槽式光驱,我才可以放心地筹备发布会。”说到这里,乔布斯已经眼含泪水。
此外,他计划展示的一段视频也出现了问题。在这段视频中,乔尼·艾弗向大家讲解他的设计理念,并问大家:“你们认为‘杰森一家’应该拥有什么样的计算机?这在昨天看来遥不可及。”这时,会出现一个两秒钟的卡通片段:简·杰森正看着一个屏悬;接下来的两秒钟片段是杰森一家在圣诞树前咯咯地笑。在预演中,一个制作助理告诉乔布斯,他们必须要删掉这四秒钟的画面,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哈娜-巴贝拉(Hanna-Barberra)制作公司的许可。“我就要放在这儿!”乔布斯冲他喊道。那个助理向他觯释这样做会违反相关法规。“我才不在乎,”乔布斯说,“我们就要用它。”最后这段视频被保留了。
李·克旁正在准备一系列彩色的杂志广告。他给乔布斯发了一些排版后的打样,很快便接到了乔布斯怒气冲冲的电话。乔布斯坚持说广告中的蓝色和他们挑出来的iMac照片上的蓝色不一致。“你们这帮家伙不知道自己在千什么,”乔布斯嚷道,“我要另找别人做这个广告,因为你们把它给毁了。”克劳反驳道:“你再去比比看。”乔布斯根本不在办公室里,却一直坚称自己是对的,而且不停地喊叫。最后,克劳让他冷静地坐下来,再对比一下原始的照片。“我最终向他证明了这个蓝色就是他要的那个蓝色。”几年之后,在Gawker网的“史蒂夫·乔布斯讨论区”里冒出来一个帖子,发帖人曾经在加州帕洛奥图的全食超市(WholeFoods)工作,这家超市离乔布斯的住宅只隔几个街区。帖子写道:“一天下午,我正在整理购物车,看到一辆银色的奔驰停在残疾人停车位上。史蒂夫·乔布斯正在车里对着他的车载电话大喊大叫。当时正值第一代iMac发布之前,所以我肯定没有听错,他在大喊:‘去他妈的!不够蓝!!!’”
一直以来,乔布斯都会绞尽脑汁准备掲幕时那戏剧性的一刻。就在上次的预演因为CD托盘事件而中止之后,他又预演了好几次,以确保在正式发布会上令人瞩目。他一次次地演练那个高潮时刻——他走到舞台另一边,掲开遮布,然后宣布:“向新的iMac问好吧。”他要求灯光恰到好处,把iMac的半透明效果衬托得栩栩如生。但是在几次预演之后,他仍然不满意,这也让人想起了1984年Mac电脑发布会预演时的那一幕,当时斯卡利目睹了他在舞台灯光上的纠结:他要求把灯光再调亮一些,而且开得再提早一些,但是他始终不满意。最后他走下舞台,坐在观众席正中央的位子上,把两条腿搭在前排的椅背上。“你们调吧,直到调好为止。”他说。工作人员又尝试了一次。“不对,不对。”乔布斯抱怨道,“这根本不行。”又试了一次,这次灯光的亮度够了,但出现得太晚。“我已经懶得再说你们了。”乔布斯喊道。最后,iMac终于在灯光下闪亮登场。“对了!就是这样!非常好!”乔布斯兴奋地大叫。
一年之前,乔布斯把他早期的导师兼合作者迈克·马库拉从董事会开除。但是出于对iMac的自豪之情,以及iMac与Mac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乔布斯把马库拉邀请到苹果总部,让他提前看一下产品。马库拉觉得iMac棒极了,但他唯一反对的就是艾弗设计的鼠标,他说它看起来太像一个冰球了,人们不会喜欢的。乔布斯不同意他的观点,但后来事实证明,马库拉是对的。除此之外,iMac像它的前辈Mac电脑一样无与伦比——
注释:
①鲁比,鲁宾斯坦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