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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败亡 文 / 费克申

    她已经习惯侍候这个女人了,也对她的习惯了解得一清二楚,甚至比对自己手指头有几个簸箕和斗都清楚。“她的心实际上不坏。”如果这个女人给她额外的工钱时(往往不是因为她的工作好,而是因为这个女人心情好),她就这样想,忘掉了主人发威的时候,那场合让她想起了一只母老虎,虽然她只在动物园里见过一次那种美丽的动物。

    她给女主人准备好药,真多,这个女人并不老,身体也很好,除了脑子有些病外,但吃的药可真多。虽然她已经侍候她四年了,但有时还会漏掉一两种药,如果被这个女人发现就倒霉了,有时要挨个耳光。因此,她每次都细心地将各种药瓶摆好,从左往右一个个地往外拿药,还要注意每种药的数量。最后她给女主人冲上一杯果汁,这个女人要用果汁把药冲下去。

    等女主人起了床,已经九点多了,这是个爱睡懒觉的女人。她吃过药,就打开电视看,早上她不吃饭。这时她知道自己该去买菜了。当然不光是买菜,而是为了走开,女主人喜欢一个人看电视。

    女主人需要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蔬菜、肉、蛋在附近的一个高级超市里买,都是所谓无公害的绿色产品,至于其他的生活用品就用不着她这个农村出身的女人操心了。她走到超市的门口,只差一步就踏进门去了,那时有的服务员会向她打招呼。不过,这次她还没进去,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了起来。她并没有听清对方在说什么,只是觉得是在向她问话,于是,她下意识地转过头来,一张黑色的胖胖的脸微露着笑容。她再定睛一看,胖子身后站着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表情很是严峻。

    “认识我们吧?”黑胖子笑着说。“当然,这两个人不就是上回在女主人公司里碰见的那两个警察吗?”虽然她知道女主人对这两个警察有很深的戒心,言谈举止或者平时说话都似乎在给她传递着一个信息,那就是离这些恶人远点儿。但她对警察却和一般平民百姓一样,既畏惧又尊敬,不敢怠慢甚至说是愿意讨好他们。“认识。咋能不认识呢?”她笑着说。

    “好,你一定也认识这个人。”古洛递上了一张照片。他仔细观察着这个保姆的神情,甚至有些紧张,似乎在担心着她的反应。

    “这人……”保姆犹豫了。一般说来,记住人的长相并不是那么简单,文化程度高的人在这方面有着优势。

    “就是上个月找你们董事长的那个人,穿着白衬衫,岁数和我差不多。”古洛启发着她。保姆的反应一点儿也没有恍然大悟的样子,她面无表情地说:“想起来了,那天就是他让老太太犯了病,差点儿没过来。”

    “对,是他。可他怎么能让你们家董事长犯病呢?犯病后他又怎么样了?你给我们详细说说。你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这事很重要,你可不能说谎呀。”古洛一本正经地说。

    保姆看看古洛,点点头,说:

    “那天他来家了,董事长,就是老太太一开始不想见他,因为她正和陈主任商量事呢。但这个人,说他叫啥来着,我忘了。董事长就让他进屋了。我给他送水的时候,看见董事长挺不高兴的样子。过了一阵子,我就听到里面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再往后声音又小了。陈主任就喊我,我进去一看,董事长躺在地上,闭着眼睛,脸煞白。那个人正在往沙发上扶她,陈主任正打电话叫救护车呢。后来车来了,医生把董事长抬到了车上,那人也跟到车边。这时候,董事长醒了,我听那人好像说‘等你好点儿了,我再来找你’就这些。”

    “好,说得挺好。那人没去医院吗?”古洛笑着说。

    “没去。”

    “他就走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

    “那时你们总经理在吗?就是董事长的儿子。”

    “不在,出差了。第二天回来就去医院看他妈了,急得够呛。”

    “病得那么重?”古洛装做不相信的样子。

    “挺重。”保姆这次说得很干脆。

    “陈主任跟着去了吗?”

    “去了。安顿董事长住进了医院他才回去的。”

    “那是几点?”

    “我没看表,但肯定是在总经理补办完住院手续后,他才回去的,因为这些手续是他办的。”

    “好,就这样吧。你回去,可别告诉你们董事长见过我们。”古洛叮嘱着。保姆点点头。

    陈寿还是那样满面堆笑地接待了他们。“有啥事?”这个农民出身的知识分子总是改不了他的口音和用词。

    “没啥事。你们总经理呢?”胡亮故意把“呢”字发成“泥”的音。

    “他不在。出差了,今天晚上回来。”陈寿笑嘻嘻地说,好像没听出胡亮的嘲讽。

    “你告诉他,晚上我们要找他,让他在公司等着我们。对了,还有你。”

    陈寿似乎愣了一下,但马上微笑着说:“行。我一定等着你们。”这时,胡亮递给古洛一个眼色,但古洛装作没看见。等两个人走出公司大门后,胡亮问道:“你不是要让他看照片的吗?”

    “不,我改主意了。咱们去精神病院,看看那个夏侯夫人。”

    他们没有见到那个女人,不,正确地说,是那个女人没见到他们,因为她正在强有力的药物作用下做着充满了神奇色彩的梦。

    古洛对主治医生说:“她的病严重吗?我们是公安局的,病人的隐私权我们是尊重的,但这事涉及更高的公众安全,所以你要毫无保留地告诉我们。”

    主治医生是个肥胖的中年人,古洛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面前的这个人和所有的胖子一样,给人以心宽体胖的假象,实际上脾气并不那么好。但他看到警察,就收敛了许多。“很难说,让我们这些医生看,她早就好了,比一般这个年龄的人还健康呢。可她不走,我们也不能怎么样。把她撵出去?我早就这么想了。”

    “她不是精神病?”

    “精神病种类很多,她至少不是严重的那几种。”

    “上个月十五号晚上她曾经被送来住院,你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很巧,我当时正值班,又是她的主治医生。”

    “那次是怎么回事?她没告诉你?”

    “他们公司的那个陈主任说,她看电视受了些刺激。不过,那次她确实激动得很厉害,多次晕厥。”

    “什么时候出的院?”

    “住了一个礼拜。不过,后来就常常来住院,我们还特意给她留了病房,这是院长的吩咐。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呀。”医生苦笑着说。

    “今天晚上我们要找她谈话,没问题吧?”

    “要我们医生说,没问题。不过,这要看她愿意不愿意了。有钱人,别扭。”

    “你说是公安局找她谈话,她能同意。对了,那天她犯病住院的时候,那个陈主任是什么时候走的?”

    “这我可忘了。我们医生只知道看病人,其他的人不在我们的眼里。”说完,他恶意地笑了。

    晚上又下起了雨,今年不知怎么了,雨下个不停,气温也比往年低很多。路灯在这连绵的雨中变得昏暗,街道很湿,低凹的地方积了很多水,反射着水银灯冷冷的荧光,人行道上有土的地方变得一片泥泞。古洛打着伞,小心地和胡亮走过远大公司的大门口。他抬头看了看三层夏侯新生的房间,那里亮着灯,也许是雨水打湿了窗户,灯光不那么明亮。“今晚有好戏看了。”古洛想。但他的心情却不像这句话一般意义上的轻松或带有讽刺,他有些紧张,也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悲哀。“我们这些人是不能给人带来福音的,倒像是在夜里啼叫的猫头鹰,是不吉利或者死亡的报信人。”

    还是那个笑嘻嘻的陈寿来开的门,但古洛刚踏进一步,就敏感地察觉到屋子里古怪的气氛——是紧张,是阴沉,是杀气,是诡异,也许都是,反正是古洛这一生中第一次感觉到的怪异氛围。夏侯新生坐在总经理的大椅子上,带着愠怒的表情。旁边的大沙发上坐着他的母亲,那个叫辛文素的女人,她脸色很红,但不是气色健康的红。虽然她用漠然的眼光看着两个警察,但古洛却觉得屋子里的气氛正是她酿成的。“给客人倒茶。”她带着腻歪的表情说。旁边站着的女秘书立刻端着茶壶走了过来。

    “客气。”古洛笑了笑,不等主人发话就坐在了小沙发上,胡亮也坐了下来。

    “喝什么?”陈寿做了一个制止女秘书的动作。

    “随便。嗯,还是茶吧。不过,我得吸烟。”古洛不容反驳地说。

    “请便。”陈寿总能说些文雅的词。

    “你们来到底是什么事?”夏侯新生突然怒吼起来。古洛看看辛文素,这个女人微微一笑,似乎在欣赏自己的儿子。

    “好,言归正传。我们来是为了你们公司的那个简万库的案子,不过,在我们调查过程中,这个案子像泡了水的馒头一样,膨胀了,大发了。”古洛笑着看看胡亮,胡亮这次打算配合古洛,就笑了笑。

    “先从这堆案子的开端说起。”古洛点上了一支烟。夏侯新生气哼哼地看着他,翻了翻眼睛,陈寿则笑着低下头,拿起茶几上的茶杯,很斯文地喝了一口。古洛没有看辛文素,但他知道这个女人一定是用极其严厉和轻蔑的眼光在看他,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小丑。

    “我们先是接到报案,一个当会计的姑娘接到恐吓电话,并且遭到歹徒的殴打。问题很严重,我们立刻就展开了侦查。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恐吓电话还在继续。凡是作案都有动机,恐吓的动机是什么呢?在我们排除了几个嫌疑人后,这个姑娘公司的总经理,就是你们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简万库浮现了出来,就像下水道里的木屑一样。为什么他要恐吓这个姑娘呢?在受害人——暂且这么称呼她——的启示下,我们通过公安局的经济警察,得知他有严重的行贿行为,之后,又发现他挪用公司巨款。为了掩盖他的罪行,不,为了不让他的罪行败露,他威胁知情的会计。我们正准备对他采取措施,但这时他却死了。死的确实是时候,因此就很蹊跷了。杀他的人是他公司的保卫部主任,他主动在录像带里供述了他的杀人动机和经过。什么动机呢?他说是因为这个简万库让他顶罪,他既没有为自己辩护的论据,也揭发不出简万库的罪行,于是,就动了杀机。经过我们调查,可以确定简万库是他杀的,而且也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他是受人指使的,虽然我们很怀疑他的真实动机,也推测他可能和某些想让简万库消失的人有过交易,而且我们也了解到这个人已经患了绝症。不过,我们没有证据呀!所以只能按照他或其他人的意图结案。”古洛苦笑着,看看房间里的人。他感觉到气氛明显地缓和了,夏侯新生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而陈寿虽然和他一贯的神态一样,从来不让笑容离开他的脸,但现在这伪装服上却闪过一道亮光,只有辛文素不动声色,似乎没有在听古洛这啰啰唆唆的分析。

    “不过,我们也知道了这个所谓的电话恐吓案件不过是那个会计想让强奸犯简万库付出代价的计划,她的动机虽然是良好的,但做法却是不足取的。我们让她和她的家人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他们也表示了痛定思痛的反省和悔恨,足够了,我认为。但事情却不按我们的意志发展。会计的父亲死了,这是个好人,虽然犯过错误,但是他本质善良,正如一个兔子偶尔咬了人一口一样,其实它并不是凶狠的掠食动物。他的死使我们发现了一桩命案,真是巧合,也叫偶然,但更巧合或偶然的是后面发生的事。我们在埋尸现场又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具无头尸。又是偶然,他偶然丢的一张车票带着我们到了兴隆县,当然不是那么顺利地让我们直接去了那里,我们开始到达的是化民县。这要是一一给你们说起来就太麻烦了,简而言之,这个人最终让我们走向了正确的方向,当然不是指具体的地点。如果这些都是偶然的话,那么我们的侦查工作就没有什么智慧留下的痕迹了,一切不过像是赌场或股票市场上的运气一样,我们不过是赶上了牛市或者赶上了一个手气不好的输家。不,不是这样的,我古洛是从来不靠运气的,更不靠什么神奇的直觉。我根本不相信那个李英杰是为了泄一己之愤杀了简万库,他至少是和某些人做了笔交易,我不会放松对这件事的调查的,我告诉你们,一个合格的警察对任何细小的疑点都是会追查到底的……”

    “谁也没有怀疑你们警察的能力,尤其是你这个号称神探的警察,你就快说吧,我们没工夫听你发自内心的表白。”夏侯新生不耐烦地说。这次辛文素终于露出了笑容。

    “好!说得好!但一会儿你也许不会这么说了。我们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简万库另外一处住房,在那里我们发现他有一部电话,在他死前的一段时间里,他曾经给兴隆县的一个电话号码连续打电话。奇怪呀,他为什么给这个电话打呢?这个电话的主人是谁呢?经过我们调查,他是简万库的舅舅,一个退休的老警察,名字叫周伟正。当然打电话是每个自由公民的权利,何况说的是什么我们也无从知晓。可我们必须知道他临死前和他舅舅说过些什么,这很正常吧。作为警察来说,也许会在这里面找到线索。但我们没找到他舅舅,据说他去了海南,我们迅速和海南联系,但对方说今年周伟正没来。这时,我想起了什么,你们猜猜?对了,我想起了那个无头尸。我再一对照那个无头死尸的车票,才发现从兴隆县来我们这里没有直达的火车,必须在化民县转车。我恍然大悟。你们看看真正的巧合是在这里,前面的巧合都无关紧要。但这个巧合如果抓不到的话,那就不会成为巧合了。但是我总是令犯罪者失望,任何想抓住的稻草在我这里都是没有的,从我的手中还没有跑掉过一个罪犯呢。不过,那时我们还认为这无名尸体是周伟正的,还有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一口咬定那就是她男朋友周伟正的尸体,虽然她后来承认连看都没仔细看。就在这时,周伟正却回来了,原来他去了五大连池。兴隆县刑警队及时地通知了我们,是的,很及时,但还是没有犯罪分子的腿快,他们抢了先。我的这个同行虽然年龄大了,但还是尽力和一个职业杀手搏斗了很长时间,使对方也受了重伤,我想这个受人雇用的杀手现在也许在哪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养伤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舔着伤口,或者已经被死亡解除了痛苦。这都是犯罪现场告诉我们的事。不仅如此,现场还向我们暗示了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犯罪分子在寻找什么,简直是挖地三尺呀!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乱七八糟的现场,也正是为了这件东西,杀手才没能全身而退。”古洛停顿了一会儿,拿出一支烟,用上一支的烟蒂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我再喝些水。”他自言自语地连续喝着茶,直到杯子里的水几乎要没了。“添水!”陈寿厉声喊道。女秘书立刻就跑了进来,她脸上的表情说明她不仅仅只是在外面守候着。“谢谢!”古洛看着她丰满的耳朵说。

    “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但我推测连凶手都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也就是说,雇他的人并不知道有没有这件东西,但所有带文字的东西都被翻过了,大概找的是日记之类的文字材料吧。虽然周伟正被害了,但这并不是我们行动迟缓造成的。我并不自责,也不责备当地公安局。我一直想的是另一件事,那就是无头尸体到底是谁呢?这个悬念没多久就解开了。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在调查周伟正一案时,发现他和另一位警察都曾经被卷进一件极其恶性的案件中,就是马奎家的灭门大案,凶手一直逍遥法外,如果是谋杀的话。周伟正为此和一位极为负责的警察几乎闹翻了,这个警察叫郑重义。注意,正剧这才真正开始。当时我并没想到,只是想周伟正被杀会不会和简万库案件有关。这一怀疑并不牵强,因为我早就注意到那个李英杰在回家前,曾经有一天不知所踪,我把这一天叫做‘空白的一天’。如果周伟正和简万库一样,都是同一案件的受害者,那么李英杰那天就可能去兴隆县谋杀他。但据我的了解,那天周伟正已经去了五大连池,我想李英杰落了空。他回到自己家的时间是中午十点,从火车站到他家的车程是一个多小时,就是说,他乘坐的火车是在八点到九点之间到达的,当时有两列火车相差五分钟到达,一列是我们省城来的,一列来自兴隆县。在我们城市的时间还没有精确到秒,而农村的时间还没精确到分钟的情况下,人们分辨不出他到底坐的是哪趟车,但我肯定他坐的是兴隆县来的车,虽然那关键的证据,就是车票让他老婆给烧了。他这是杀人未遂,但我们没有证据。所以我们就调查了周伟正的过去,只有这灭门案有些蹊跷,但和现实有什么联系呢?老实说,我没有推测,只是想尽可能地寻找线索。郑重义作为周伟正的老同事、老朋友自然是我们要了解的知情人之一,但他却失踪了。于是,我去查了查列车时刻表,发现从郑重义所居住的穆山县来省城也要经过化民县换车。一切很清楚了,我把这些散乱的片段联系在一起,就像电影中的剪辑一样,作品就快完成了。我们让郑重义的女儿来认了尸,确定这就是郑重义。我们立刻按他到省城的时间,对全市的旅馆进行了排查,真是费钱费力的事呀!每当这时,我就万分痛恨犯罪分子,因为他让我们花了纳税人那么多的钱。查询的结果是没有旅馆见过这个人。我们的工作或许有疏漏,但根据其他旁证是可以验证的,我们的调查没有疏忽和纰漏。后来我们还调查过一次,再次证明我们的警察是多么得优秀。这时,这场戏剧的主要情节就自然出现了。这两人的不幸遇害,以及简万库的被杀都和一件事联在一起,准确地说,这件事才是他们死亡的接点。于是,就浮现了三十年前的命案,它又发散出血腥味道。”古洛又拿出一支烟,像是不经意地看了辛文素一眼,他吃惊地发现刚才那个有气无力的女人这时两眼放光,柔和的灯光制造了她年轻时美丽容貌的假象。她的嘴角向上扬起,似乎在微笑,而这是凝固的微笑,像戏剧中的假面具一样,连古洛都不禁要打个寒战。

    “案件中一个重要的人物叫高丽华,她是马奎的老婆,案件发生后不久,她就消失了,从此这个世界上似乎少了这么一个人,但她却是这桩命案中唯一活下来的人。你们知道,警察对这种人从来不会轻易放过的,但他们却对这个案子,也就是这个人物束手无策,因为一个谜挡住了他们前进的方向。这个谜让郑重义花费了几乎一生的时间,但他的老朋友、同事也是竞争对手的周伟正却在他之前解开了这个谜。不过,周伟正却做出了让我们警察为之汗颜的事。谜是什么呢?那就是这个女人也同时吃了那顿被怀疑投了毒的饭,而单单是她没有死,甚至没有任何中毒的迹象。饭菜都被郑重义精心地保存了下来,并尽当时所有的条件做了化验,但里面并没有发现毒素。而我能解开这个谜有两个关键:一是兴隆县公安局刑警队请我吃饭时,当小鸡炖蘑菇这道菜上来时,那个队长随意说这里不产蘑菇。而我后来在郑重义的笔记里看到马家那顿饭菜的内容,里面明明有蘑菇。试想,一个普通的农家,在那运输不发达的时期,怎么会在一顿普通的饭里有蘑菇呢?当我得知高丽华是临水县人时,这个疑问就被解开了一半。那年她回过家,我断定是她从临水县带回来的。于是,我的设想就成为这样的了,即蘑菇有毒。我去了临水县,收集了能收集到的所有毒蘑菇,我知道这不过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因为高丽华也吃了这蘑菇,难道她有解毒的方法,就是说,她预先服了解毒剂。但不对,因为化验证明,饭菜,包括蘑菇都没有毒。我想正是这个难题难倒了郑重义,我也为此付出不少聪明的脑细胞。但第二个关键出现了,被我抓住了。我的同事胡亮由于感冒,说出的一个偏方启发了我,说是什么可乐煮绿豆,这该多难吃!但却由此让我解开了这盘中之谜。这种偏方难吃是因为它们的物理性质相差太远,或者和人们的饮食习惯相差太多。同样,我们知道有许多食品的化学成分是互相冲突的,譬如,有些水果和蔬菜不能同时吃。对了,你们知道中国近代伟大的思想家康有为是怎么死的吗?他是吃了大量海鲜后,又饮用了富含维生素C的果汁,结果这两种物质是冲突的,他就死了。于是,我就想到这家人吃的蘑菇是否也是如此,果不其然,原来在临水有一种特殊的蘑菇,大概是全世界唯一的,正确地说是有两种蘑菇,不能同时或者在24小时内不能一起吃。如果吃了的话,就会中毒,很严重的毒,会轻易地夺去人的生命。人们给这两种蘑菇起了一个形象而且恰当的名字:婆媳菇。就是说,这两种蘑菇就像婆媳一样水火不容。多好的名字,人民群众永远是伟大的艺术家。这个高丽华是个聪明或者说阴险的女人,她在前一天让家人吃了其中的一种,而她找了个借口,没吃饭。第二天她和家人一起吃第二种蘑菇,结果是灭门惨祸,而她不仅保住了命,而且逍遥法外三十年。我们利用一个电话号码找到了这个高丽华,她就是我们面前这位大名鼎鼎的女企业家辛文素女士。”古洛扭转身子看着辛文素,这次他是用眼光正面和这个女人接触的。辛文素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古洛说的一切和她无关一样,但古洛看见在这个女人平滑雪白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小的汗珠。

    “好个高丽华,离开那偏远的村庄,来到我们这个热闹的大都市。当时正值改革开放之始,攀缘附会、商海弄潮,凭着她的姿色和精明,拉上了银行的关系,又和政府要害部门的某有权者的兄弟夏侯玉结了婚,政府的工程项目、银行的金钱让她迅速发达起来,夫妻两人的公司也成为我市十佳企业。但是,在这个世界,一个人做了一些事总是要有反馈的,正像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一样,往水里扔一块石头,还有不起水花的?这个案子也是如此。虽然马家死绝了,案子做得天衣无缝,但还有敬业的公安人员在不懈地追踪,还有凶手对自己良心的谴责,难道不是吗?辛文素,你难道不为杀掉无辜的公婆和小叔子良心不安吗?不,你有罪恶感,而且十分强烈,这就是你为什么要住精神病院,你为什么连自己的老家都不敢回去,虽然你在发家之初曾和他们联系过。但是,良心谴责不过是内心的风暴,很难转化为光天化日下真诚的忏悔,在这个案子中就是变为自首。不,辛文素,不,应该叫你高丽华,你不会的,除了你舍不得这个你一手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和你的儿子外,我估计你还有能说服你不去自首并能将良心上的不安保持在平衡范围内的理由,这些我希望你自己说出来。我虽然能将事实按照我的方式摆放整齐,复原到最初的面貌,也能大体猜到作案的动机,但对人的细微的情感就非我力所能及了,何况还有一些恐怕除了当事人之外,谁也无法了解的真相中的核心。”

    “你胡说些什么?”大怒的人不是那个傲慢的夏侯新生,而是一贯笑容可掬的陈寿,“你是警察,是执法部门的官员,你要为你的胡思乱想负责任。”陈寿把手中的茶杯重重地放在茶几上,发出很大声响。胡亮已经跳了起来,做出了防范的姿态。古洛用手势让胡亮坐了下来,辛文素也厉声说:“你怕什么?让他把话说完。你有证据吗?”她冷冷地说。

    “这是另一个问题。你得让我把话说完。”古洛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茶,“淡了,茶淡了。你这位接待专家就这么招待贵客吗?”古洛似乎在和陈寿开玩笑。

    “上新茶!”陈寿吼叫着。女秘书匆匆跑了进来,她的高跟鞋不适应这样剧烈的运动,差点儿将她滑倒。

    “小心点儿!危险无处不在。尤其是你扮演一个不适合你的角色的时候,就更要小心谨慎、如履薄冰,否则露出真相可就麻烦了。”古洛笑着说。女秘书虽然不明白这个黑胖子在说什么,但脸却红了。

    “言归正传。三十年了,血迹干了,灵魂上天了或者下地狱了,人们的记忆已经淡薄了,村子里的人走过那座凶宅时也不再胆战心惊了。但是我们的警察却还在追踪,第一个破解这谜底的是一个叫周伟正的警察。我承认这个人是有能力的,头脑也够聪明,但他却称不上是一个好警察,因为他利用这个谜底为自己的外甥谋了一份挣大钱的好差事。简万库就是他的外甥,一个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的农村无赖汉,但他却是周伟正最亲的亲人。因为周伟正家只有姐弟二人,简万库又是他姐姐的独子。要挟,这就是周伟正做的,而你高丽华是不敢让周伟正将真相公布出来的,虽然他好像也没有你说的确凿证据。你吞苦果吧,你造的孽由你自己吃下吧。简万库来到你这里,当上了分公司的总经理,但这个不务正业的下流坯还是狗改不了吃屎,他强奸了公司里的女会计,挪用公款,虽然这里面肯定有一部分是你们总公司让他用在见不得人的地方上的,但他却大大超支了。当经济警察开始调查他的公司时,他慌了,不是怕警察,而是怕他贪污总公司的钱被总公司知道了,他会丧命的。看,你们个个衣冠楚楚,谈吐文雅,其实在简万库眼里,你们才是真正的恶魔,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是多么害怕你们呀!于是,简万库打电话向他的舅舅求助。周伟正能为救这个不争气的外甥,请求高丽华放过他的外甥吗?我想他能。而且我想高丽华也会答应他的。但他的外甥可不这样想,他实在是怕这些人,特别是他认为高丽华已经退居二线,夏侯新生和这位陈寿先生是不会放过他的。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也想要挟高丽华。高丽华没想到这件事居然让这个小土混混知道了,十分生气。夏侯新生等人更是勃然大怒。真巧,就在这时,李英杰愿意效劳,于是,简万库这颗灾星就陨落了。一场风波就这样过去了。不过,还有周伟正,但也安排好了,一旦他回家就会有客人来访,取他的性命,这后来也做到了。但令这些凶手没有想到的是另一个警察,在经过三十年的苦苦思索后,也破解了这个谜。由于他一直盯着高丽华的行踪,也知道这个女人现在是个财主。兴奋之余,他找上门来,但我敢肯定他不是为了敲诈,我想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他是来劝高丽华投案自首的。这纯粹是我的猜测,但我从他的同事和亲人的口里,知道他是一个真正优秀的警察,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人。那天,高丽华受到了真正的冲击,对方不要钱,任何借口都没有用,这个顽强的警察让高丽华临时犯病,住进了医院。就在那天晚上,我想郑重义是去找旅馆,在途中被人杀害了,当然是杀人灭口了……”

    “怎么又是我干的?我又雇凶了?你不是说我住院了吗?当然住了,有医生的证明,我都晕厥过去了,到哪儿去雇凶。难道我未卜先知,料到这个警察要来找我,事先安排好了的?我看你的推理前半部分很有想象力,也有说服人的论据,但这回可太不让我服气了。”高丽华神情激动地打断古洛的话,以极快的语速说。

    “当然不是,你没有雇凶,那杀周伟正的凶手也不是你雇的,而是你的儿子夏侯新生雇的。我们通过他的电话记录已经找到了他雇凶的渠道,这太容易了,而他也太不谨慎了。他逃不了惩罚的。”古洛的眼角里出现了一个苍白的面孔,夏侯新生甚至连反驳的力量都没有。

    “不,杀郑重义的不是什么杀手,而是你的办公室主任陈寿先生。那天是他让郑重义等着他回来的,回来后,他又让郑重义走,接着就是跟踪和杀害。”

    “你这完全是猜测,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我留他在家,而且我也不会杀他的。我没有杀他的动机,因为他没有讹诈我呀!难道我会为公司卖命到这种程度?”陈寿笑起来,这是种刺耳的声音。

    “你有动机,比夏侯新生的动机更强。陈寿,说出来吧,你是高丽华另一个儿子,是夏侯新生同母异父的哥哥。”

    “什么?”夏侯新生跳了起来,高级西装不知刮到了哪里,发出撕裂的声音。陈寿的脸比夏侯新生的还要白,还要扭曲,扭曲得几乎让人认不出来了。他歪着嘴,露出青色的白牙齿,那表情不知是笑还是哭,也许是发怒。他绞着双手,嘴里好不容易发出咿呀的声音,但没有人能听懂他的意思。高丽华瘫坐在沙发上,好像被抽走了筋骨。她不断地点着头,眼泪汩汩地流着,胸口都湿了。“像!像!”她自言自语地嘟囔着。

    “高丽华,我敢断定他不是那个被你杀害的马奎的儿子,而是你过去的情人,是叫马跃吧,是他的儿子。那年你回家了两次。我就感到奇怪,因为据村里的人说,你一年都不回去一次,这一年不仅回去两次,而且时间也比较长。我感到蹊跷,就去调查你的行踪,终于有人告诉我你去过公社卫生院,还去过县里。我找到那时的医生,是个女医生,很老了,但却有着超群的记忆力。她说你怀孕了,而且让她给你保密,你后来在县医院通过关系,生下了这个孩子。在你离开家时,将他送到一个姓陈的人家抚养,不,是送给了他们。因为你要去办那件大事——杀人。这个孩子后来考上大学,改名叫陈寿,辗转进入你的公司,他是来寻亲的。我想眼前的这件事如果能像三十年前一样平安着陆的话,他会出来和你相认的。陈寿,你不要再说什么证据。你杀害郑重义时被受害人抓了一把,郑重义是个训练有素的警察,你休想在他那里不留下证据。我们化验了他指甲里凝固的微量的血,提取了DNA,和你的一模一样。DNA真是个好东西,好就好在它无可动摇的准确。”

    “可你并没有提取我的DNA呀。”陈寿有着让古洛都吃惊的反应能力,他居然恢复了理智。

    “白天我去了你那里,你以为我们只是通知你晚上到公司来的吗?一滴唾液就可以了。”

    陈寿皱起眉头,努力回忆着白天的事。这不光是他想抵赖罪行,而且对一个农民出身的知识分子来说,他不相信人的习惯总是改不了。他思索了半天,终于放弃了希望。

    “我……”

    “不,不是他干的。不,我说错了,是他执行的,但是我指使的,我是主犯,他不过是听我的命令而已。还有杀那两个人都是我的主张,新生也是执行者。你说得对,不是不报呀!是我造的孽,就让我来还,和他们没关系,你放了他们。特别是我的这个儿子,娘对不起你……”高丽华的声音哽咽了。她张开双臂,像是想拥抱自己的儿子一样,但陈寿只是冷冷地一笑。

    “这么说,你承认你三十年前的罪行了?”古洛知道今晚可以和胡亮大吃一顿了,而且是胡亮请客。

    “我承认,那一家是我杀的,但我不后悔。他们都该死,虽然你以为马奎的爹娘和兄弟无辜,但我认为他们有罪,生下这么个野兽就是有罪,和野兽同根也是有罪。这个野兽杀了我这一生最爱的人,就是他的父亲。”高丽华指指陈寿,陈寿扭过脸去。

    “你怎么知道的?”古洛知道三十年前的秘密终于要大白于天下了。

    “是他喝醉酒自己说的,那炮眼儿是他捣的鬼。他当过兵,知道炸药是怎么回事,他故意把药捻子弄成慢捻儿,然后让工头命令马跃去看。多狡猾,他不出头,就这么杀了他。我原来还以为他是好人呢,要不能同意和他结婚吗?从我知道真相的那天开始,我就下决心要断了他家的香火。我做到了,而且还多活了三十年,享尽了荣华富贵,就是死了,也不算什么。但这两个孩子确实没有死罪呀!”她蹒跚地走过去,一把抱住了陈寿说:“儿呀!你咋这么傻呀?!你杀他干啥?你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我就会保护你的。不过,没事儿,你放心,妈会解决这事的,没有妈做不到的事。再说你这是为了妈呀!”

    “为你?我为你?做梦去吧。你把我扔下不管,让我过够了苦日子,我恨你都恨不过来呢,还能为你。我告诉你我的打算,我是要向你坦白我的身份的,但这时他们这些该死的东西卷了进来,如果你过去的罪行成立,你就要被判刑,你也就没有能力将你的财产和总经理的位置给我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铤而走险的。我还告诉你,我的弟弟,你是跑不了的。你这个什么也不是的笨蛋平时坐在我的头上作威作福,这回和我一起完了吧。警察,我要立功赎罪,我能证明他买凶杀人,也能证明他和李英杰有交易,都是我亲眼目睹的。哈哈!今天就是我们这一家败亡的日子。我完了。大家都完蛋了。”他说完,就晕厥了过去了……

    和古洛预料的一样,胡亮晚上果然请客了。他们去了一家所谓的北京餐馆。“北京还有菜系?”古洛很吃惊地问道。

    “哪儿的人都得吃饭、吃菜,于是就有了菜系。”胡亮答道。

    这里有北京的炒肝儿等小吃,有扒羊脸、红烧羊肉、烤鸭。“倒是符合我的胃口,够油腻。”古洛说。但一吃起来,却很好吃,尤其是扒羊脸,很嫩,入口即化,更容易品尝到羊肉的鲜香。烤鸭做得也很好。古洛觉得任何肉的味道都比不上烤鸭那浓郁的香味儿。“你知道吗?我最近看了一本关于清朝皇帝的食谱,几乎顿顿都有鸭子。你说烤鸭能不好吃吗?”胡亮很知道古洛的胃口。

    “对。”古洛吃下一块鸭肉,虽然那么油腻,但古洛一般是不卷饼的,只是嚼些葱白爽爽口,然后再喝一大口啤酒,于是鸭肉就光留下香味,而油腻却消失了。

    “你什么时候发现这个案子不是一桩类似黑社会为惩罚不听话的人的谋杀的?”胡亮像是漫不经心地问。

    “动机。主要是动机。虽然简万库贪污了千万元左右,但对这家公司来说,还没到杀人的地步。于是,那时我就想到这个案子会有复杂的背景,我的推理,也可以说是假设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这个女人真是厉害,不过为了爱情似乎也可以理解。”胡亮向古洛要了一支烟,闷声闷气地说。

    “爱情不是理由。但是,这个女人确实是有所悔悟的,虽然她不承认。因此,我也断定她是不会杀简万库这几个人的,但她的儿子们可没有她那心肠。不想被人讹诈,这倒是可以理解,对一个一帆风顺的少爷老板来说,何况他是有孝心的。可那个陈寿却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他确实是为了钱,也可以称之为为遗产才亲自下手的。”

    “可DNA我们还没有提取他的呢,你又不按规矩走了。”

    “没办法。你也知道从郑重义指甲缝里的血里并没有提出DNA。科学是准确,但要依靠它可不容易。”古洛笑着说。

    餐厅里人渐渐多了起来,食客们大吃大喝,喷云吐雾,光线都为之暗淡。胡亮半躺在椅子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大吊灯,像是想着什么事。

    “怎么啦,不高兴?”古洛担心地看着他。

    “嗯,有点儿。觉得没有破案后的那种高兴劲儿。”

    “为了那个女人?”

    “有点儿。这是个让人有种说不出感觉来的女人呀。”

    “没什么。她不过是个复仇者,但做得太过分了。所以没有人同情她,但也没有人恨她。就是这么个人。”古洛喝了一口啤酒,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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